規定·免责事项
关于预约机票的注意事项

1. 关于预约的注意事项
预约时请告知乘客所持护照上记载的姓名。请注意姓名的英文字母拼写,旧姓和性别。姓名,性别务必和护照记载一致。一个字母的错误也有可能让您无法搭乘航班。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就需要重新开票,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办理退票手续。
旅行出发前3日之内的预约需另外支付紧急开票手续费3,000日元。
在付款前请务必确认本公司发行的 《预约确认书兼请求书》 里所有内容。如有错误需要订正的话请速与本公司事务所联系。
通过金融机关支付旅行费用时所发生的汇款手续费需由客人承担。
已经约好的机票不能转让给他人。

2. 请确认护照和签证
在出发前请确认是否需要申请所前往国家的签证,入国手续是否完备。由于签证不完备而无法搭乘或是不能出入国时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另外请注意护照的有效期限,原则上需要至少6个月以上有效。
本公司代理申请各种签证。代办签证时需要交纳代理费及签证费。

3. 建议购买海外旅行保险
我们建议您为自己购买足够金额的海外旅行保险,详情请咨询本公司事务所。

4. 关于取消及变更
关于取消和变更的手续请在本公司营业时间内,直接向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。
变更取消费的相关规定请参见 《变更取消费的相关规定》 http://www.ihtravel.co.jp/cn/trip_change.htm
付款后在办理取消退款时所发生的汇款手续费需由客人承担。

5.机票的交付方法
电子机票,开票后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乘客。
如果您需要邮送机票,酒店入住凭证,护照等贵重物品时,请提前申请,并且需要支付1,000日元的邮送费。

6. 返程机票再确认
有些航空公司的规定需要确认回程机位。请务必在回程日期的72小时以前办理再确认手续。
特别提示:如果未按照规定再确认回程,您的预约有可能被自动取消。

关于本公司免责事项的说明

当发生以下各种情况时,本公司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

★ 根据您所前往国家的出入境规定,因护照的剩余期限不足,签证及再入国许可(在日本的外国国籍的人)等手续不齐全而造成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法搭乘以及不能出入境的情况。(请确认幼儿和父母同用一本护照时记载事项是否完备。)

★ 回程的72小时前未能做好返程再确认,而被取消座席的情况。

★ 由于天气不良,自然灾害,战争,罢工,劫机,飞机故障等原因,您所预约的航班停飞以及延迟的情况。

★ 由于航空公司办理了超员的预约而导致无法搭乘的情况。

★ 由于酒店办理了超员的预约而导致无法入住的情况。

★ 于航班起飞2小时前(部分航班需在起飞前3小时)未能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而延误了搭乘的情况。

★ 机票上记载的姓名,性别与护照上的内容不符的情况。(请特别注意旧姓,姓名的英文字母以及性别)

★ 返程机票为OPEN票(没有返程日期及航班的预约)时,在当地预约不上座席的情况。

★ 您出发后因航空公司破产所导致机票失效时,需自费购买回程机票。

★ 与航空公司加算里程数时发生的纠纷。

★ 因回程的预约变更,发生补交差额的情况。